桃園縣桃園地政事務所

運用單位簡介: 

本單位係負責轄區有關土地及建物登記,土地複丈、建物測量,’平均地權規定地價、地目變更、土地編定等業務,其中登記業務與民眾息息相關,每日洽公民眾甚多,且地政務業係專門的知識,服務人員須具備地政專業知識,設志工以地政士為主。

聯絡人: 
邱耀民
聯絡電話: 
339-0558#502
傳真號碼: 
334-5549
通訊地址: 
桃園市國豐三街123號
志工隊人數: 
59人
志工隊簡介: 

        為加強便民服務,積極導入社會資源協助相關業務楚哩,以提升行政效能,強化政府與民眾連結,本所於86年依「桃園縣各地政事務所設置志工服務注意事項」,積極推展志工服務,以提升本所便民服務效能。

        其後,在本所志工人數陸續增加情形下,為加強志工聯繫,並使志工運作可以更上軌道,於94年志工座談會決議,訂定「桃園縣桃園地政事務所志願服務隊設置要點」,正式成立志願服務隊,並經桃園縣政府核備在案,作為日後志願服務業務推廣之依據。

        截至96年8月底,本所志工共計59人,協助民眾申辦各項謄本、案件申請、地政法令之宣導與溝通、查詢各類地政資訊及案件辦理情形、協助查詢地政法令疑義、為民服務之協助與指導工作,深獲民眾肯定。

服務內容: 

1.        協助政府各項地政法令之宣導與溝通

2.        協助民眾申請各項謄本

3.        代為查詢地價、申請案件辦理情形

4.        人民申請案件之諮詢、協助、指導

5.     其他有關本所謂民服務事項之協助與指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