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縣99年志工保險資訊

 

桃園縣政府99年志願服務人員意外事故保險
 
【辦理加、退保流程】

ㄧ、要保人因所屬人員異動而申請加保時,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,自通

知到達之翌日零時起開始生效,如通知起保日期在後,則自該起保日

零時起生效。

二、要保人因所屬人員因故而退保時,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,被保險

人資格自通知到達之翌日零時起喪失,如通知退保日期在後,則自該

退保日零時起喪失,其保險效力終止。

1.      請填寫加(退)保申請書

2.      申請書加蓋志願服務人員運用單位(服務單位)章戳及承辦人聯絡資

料,請先傳真03-360-0879並確認。

3. 正本(原稿加、退保申請書)請寄至

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

聯絡人:蘇金璋、嚴婉茹

地址:(330)桃園市中山路845號8樓

電話:03-360-0880分機67或11,手機:0910-142-353

傳真電話:03-217-2343 , 360-0879,Email:teatime@cathay-ins.com.tw

 

刊登截止日: 
2010 1月 6
附加檔案大小
99年志工保險理賠申請書_.doc83 KB
附件一二-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及骨折未住院日額表_.doc268 KB